橡膠硬度計的使用條件及使用規范
1、使用前應檢查硬度計的指針在自由狀態下應指零位。(如指針微量偏離零位時,可以松動右上角壓緊螺絲,轉動表面,對準零位)。將硬度計壓在玻璃板上時,指針應指100度。(壓針端面與壓腳底面嚴密接觸于玻璃板上)。如不指零位和100度時,可以輕微按動壓針幾次,如仍不指零位和100度時,則不能使用,如在定荷架上使用時,可以撳動手柄,使工作臺上升,將定位銷插入工作臺下部小孔,調整使用,如仍不指100度時同樣不可使用。D型硬度計裝置在定荷架上使用時,調整工作臺平行度時壓針頂端不能直接壓在工作臺玻璃臺上,否則會壓傷工作臺玻璃臺面,必須在工作臺上放置量塊或平整的玻璃板后再行操作。
2、 橡膠試樣的厚度不小于6毫米,寬度不小于15毫米,長度不小于35毫米。試樣厚度不足6毫米時,可用同樣膠片重疊測定,但不超過3層,并要求膠片上下并行。
3、 橡膠硬度測定溫度應在18-28℃,試樣在試驗溫度下應至少存放5小時。
4、塑料試樣為正方形,邊長50毫米,厚度6毫米,也允許用50×15毫米的試樣。
5、 塑料硬度測定溫度應為20℃±2℃,試樣在試驗溫度下放置16小時。
6、 橡膠及塑料試樣表面均應光滑、平整,不應有缺陷、機械損傷及雜質。
7、 硬度計使用完畢后,裝入儀器盒或儀器箱內。放置于燥處防止受潮。
8、 定荷測定架上的升降小軸和工作臺底部,請注意經常揩擦防銹油,涂少量防銹油以防生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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