噪音計主要是用來測量噪聲的,而噪聲測量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:
1、從測量對象來分,可分為環境噪聲(聲場)的特征測量和聲源特征的測量。
2、從聲源或聲場的時間特性來分,可分為穩態噪聲測量和非穩態噪聲測量。非穩態噪聲又可分為周期性變化噪聲、無規則變化噪聲和脈沖聲等。
3、從聲源或聲場的頻率特性來分,可分為寬帶噪聲、窄帶噪聲和含有突出純音成分的噪音。
4、從測量要求的精度來分,可分為精密測量、工程測量和噪聲普查等。
使用噪音計時需注意以下事項:
1、測量時,儀器應根據情況選擇好正確檔位,兩手平握 噪音計 兩側,傳聲器指向被測聲源,也可使用延伸電纜和延伸桿,減少噪音計外型及人體對測量的影響。
2、噪音計使用電池供電,應檢查電池電壓是否滿足要求。
3、使用前應先閱讀說明書,了解儀器的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。
4、在不知道被測聲級有多大時,必須把"衰減器"放在*大衰減位置(例如120dB),然后在測量時逐漸調整到被測聲級所需要的衰減檔位置,防止被測聲級超過量程打壞噪音計。
5、傳聲器切勿拆卸,防止擲摔,不用時放置妥當。
6、儀器應避免放置于高溫、潮濕、有污水、灰塵及含鹽酸、堿成分高的空氣或化學氣體的地方。
7、勿擅自拆卸噪音計。如儀器不正常,可送修理單位或廠方檢修。